朱自清在大陆可谓家喻户晓。人们不但记得初中课本里他写的散文诗,更记得毛泽东对他的评价:“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于是很多人认为朱自清是饿死的。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写道:“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个人自由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最近,在《中国历史的宿命》一书里,谈到了朱自清和他的死。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字佩弦。20岁时因“感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为了惕励自己不随流俗合污,改名自清。”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后,朱自清曾在多所中学任教,后公派留学英国一年,曾担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
被中共树为民主战士
朱自清在大陆被称为“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代表作有《荷塘月色》、《背影》、《绿》、《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人们评论他用白话文写的散文,具有独特的清丽风格,给人以“芳香的迷醉”,“他的散文,能够贮满一种诗意。”“他的作品一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不过也有人,包括他的好友叶圣陶评论说:《荷塘月色》、《匆匆》等文,“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不怎么自然”。这几篇散文“论文字,平稳清楚,找不出一点差池,可是总觉得缺少一个灵*,一种口语里所包含的生气”。
朱自清的父亲朱鸿钧曾担任徐州榷运局长,任上纳了几房妾,引发家庭变故,轰动徐州,不久父亲丢官,家道中落。《背影》描述的就是那以后的父亲。
有人评论说,朱自清之所以在大陆文学地位高,主要还不是由于他的学术造诣,而是源于毛泽东对他的抬举,他被中共封为“民主战士”,被塑造为接受人民呼唤,终于从象牙之塔里走出来的斗士,其晚年的“选择”和“转变”被界定为知识份子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特别是他的死,更是被中共大肆炒作,用来攻击国民*和美帝国主义。
年扭秧歌的“不安”
年对朱自清来说,的确是艰难的一年。书中写到,无论兴奋也好,沮丧、惶惑也罢,面对这样的历史巨变与转折,谁都无法回避选择。朱自清的*治倾向,用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爱平静、爱自由的个人主义者”。尽管他晚年在一次与学生的联欢中,穿上了一件红红绿绿的衣服,头上戴了一朵大红花上台扭秧歌,“秧歌这种革命的符号虽然很受有左翼倾向的学生和大众的追捧,毕竟很难让国统区高等知识份子接受。于是朱自清的扭秧歌就显得特别醒目了。”
不过那天朱自清在日记中写道:“学生两次来请我们参加大饭厅的学生集会,他们还请我们在临时搭起的台上扭秧歌。大众的压力确实不得了,使我整晚上感到不安。”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朱自清?作者分析说,朱自清是个外圆内方的人,待人随和,不愿拂人面子,但这在很多时候并不代表他自己的真实想法。比如一个他很不喜欢的人向他借钱,他同意借钱给他,但在日记中又大骂那人。
没有哪个教授被饿死的
年的特别意义还在于,这一年国民*府推行的币制改革失败,使国统区物价上涨势头一浪高过一浪,包括大学教授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面临着物质条件的困窘和生活状况的恶化。不过,朱自清并不是饿死的。
虽然朱自清有9个孩子,但以他的地位和收入,并不至于饿死。当时教授的收入比普通民众强几十倍。翻开年的日记,人们没有看到他为食物短缺而苦的记载,相反,多的倒是下面一些文字:“饮藕粉少许,立即呕吐”;“饮牛乳,但甚痛苦”;“晚食过多”;“食欲佳,终因病患而克制”;“吃得太饱”;……就在他逝世前14天的年7月29日,也就是他在拒领美国“救济粮”宣言上签名后的第11天,他还在日记里提醒自己:“仍贪食,需当心!”
年8月12日,朱自清因严重胃溃疡导致的胃穿孔,医院去世。
我们这代人,许多都会经历这么个现象:
语文课本上,读过些人的文章,因为逆反情绪,也因为选篇不当,便看轻了他,加上年少轻狂,便不免有“啊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我好机智啊”之感;年长之后,偶有机会回头,明白当日没读通的地方,才觉出那文章的好来,于是才逆转:啊,原来那么好啊!
然后便高高捧着了,还成了网络名篇。
现在大家盛赞《项脊轩志》结尾如是。鲁迅先生的文章如是——都是少时不大懂,长大后感出醍醐味的。
但也有种情况:
本来极好的写家,因为选篇单一了,就被框定了形象,反而妨碍了大家领会他的真面目。
比如朱自清先生:某种程度上,他是因为上了课本,反而被低估了。
年少时读中小学,选篇,朱自清先生的文章,大多是:
《春》、《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通常选录课本。这几篇里,《荷塘月色》大概最典型,老师最爱讲,还要求背。
说句*治不正确的:
读了朱自清先生其他的文字,再回头看《荷塘月色》,自然会觉得:这整篇文字,单看段落,委实是华美斑斓,词汇量欠缺的孩子读来,会觉得眼花缭乱。但全篇看,略嫌堆砌,读多了,甚至会黏腻。《秦淮河》一篇,也是辞藻优美,描绘入神,但华丽得过了度。问了些朋友,许多人有类似观感:少时觉得《荷塘月色》好,长大了,觉得并不够好。
这么想很正常,当然,也不是朱先生的问题。《秦淮河》一篇,朱先生25岁时写的。川端康成写《伊豆的舞女》差不多也就这年纪。《荷塘月色》,28岁。
并不是说二十来岁,文字就不能好了。写《背影》时,朱自清先生其实也是27岁,但有了家室,题材不同,文笔立刻不同。虽然抒情上还是有些外露,但父亲著名的买橘子那段,质朴从容,词采得宜,文气流畅。
许多人是到了年纪,回头看看,才发觉《背影》的好处。
许多淡雅醇厚的味道,是要时间才能读懂的。
话说,人的文章爱好,都这样过来的。
不同时代的人对同一个作者,可能爱好不同,乃是时代观照不同。最早如《诗经》那些思无邪的句子,细看都是聊天一般,但文约意广。汉时,比如《古诗十九首》,明白如话。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后来炼字炼句上,出了才高八斗的曹子建。他是走华丽风的,钟嵘认为曹植“起调多工”(“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精心炼字(“惊风飘白日”,“朱华冒绿池”),对句工整(“潜鱼跃清波,好鸟鸣高枝”),音调谐协(“孤*翔故城,灵柩寄京师”),结语深远(“去去莫复道,沉忧令人老”)。
曹植是有意识在修饰辞藻,所以钟嵘要说曹植的出现,是“譬人伦之有周孔”了。同时钟嵘认为,曹丕“率皆鄙质如偶语”,太粗鄙啦,不好。
但后来的时代,却有点返朴归真。比如陶渊明,宋朝时声誉,比晋时好得多了。到清朝,王夫之就认为,从返朴归真的角度,曹丕的《燕歌行》极好,比曹植的华丽要好。
人读书历程,也往往如此发展。少年时候,词汇量不够,乍看《荷塘月色》,会觉得真是鲜浓华丽,斑斓多彩,秀雅妩媚,好。譬如诗歌刚有曹植时,大家眼都花了,觉得才子锦绣,天下无对。年纪长了些,就能领会敦厚温柔之美,就会复古、崇口语、喜冲淡平和。这就像榛子酥巧克力吃多了,觉得绿茶清爽可口,味道悠远似的。
但许多人对朱自清先生的印象,只一篇《荷塘月色》,或者加个《秦淮河》,就是选篇不当的问题了。即便是《背影》,依然不是朱自清先生的全部。因为,与《荷塘月色》、《秦淮河》一样,《背影》也是朱自清先生三十岁之前的作品。
朱自清先生自己,而立之年后,文字也是有进境的。只可惜这些文字,很少进选篇,名气也不那么大。
这也是许多作家的可怜处:
他们被拿来当门面的代表作,往往不是他们最好的作品。
朱自清先生写《欧游杂记》,文字已经醇厚老到得多。随手一段,看去和《荷塘月色》,已经不像一个人写的了:
朱先生到后期,最好的一面,是朴素流畅,清丽温厚,缓缓道来。他中后期写景,已经清爽流利多了,有唐写景散文的韵:
这段节奏好,字句明晰,比荷塘月色郁郁润润的感觉,又不同了。
到他过世前几年,语感已经很老到了,但还有那点敏锐和细腻在,于是成了极好的文字。
他一个扬州人,下面这几句写成都的,却能抓成都的*:
这些才是该进选篇的——虽然自问,大概中学时读这个,未必懂得好来。但这不妨碍朱自清先生的文章,尤其是后期,当真是好的,极成熟圆润。
倘若只以他二十来岁的《荷塘月色》和《秦淮河》来定义他,总有些不对。
这就像一个仕女,明明清丽秀雅,温柔脱俗,年少时化了几次浓妆,则大家都把她浓妆的照片当成代表作,还有些人会撇嘴“妆太厚啦,真人是不是那么美呀”,就有些可惜。
张爱玲说成名要早呵,然而朱自清先生二十多岁成名,也不太好:一篇文章从此成了脸面,到老不变。《受戒》是汪曾祺先生花甲之年才发表的,老辣浑成,质朴天然,现在大家想起他,俨然他从没年轻过似的。其实朱自清先生也有晚年文字,汪曾祺先生年少时也锋芒锐利。只是大家大多只记个代表作而已。
所以啦,许多少时听过盛名的作者,长大后,找些他其他文章来读,可能会发现截然不同的味道来——那些读了《变色龙》,就以为那是全部的契诃夫;读了《阿Q正传》,就以为那是全部的鲁迅先生的人,得错过多少好文章啊。
朱自清的《背影》好就好在朱自清他是一个骗子!对!彻头彻尾的大骗子!首先我们必须交代一下背景: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这是一副惨淡的光景,但是作者的父亲仍然安慰仍有『好迹可寻』。
好,后面的文字,加黑和下划线的词句请细读:
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了,我的眼泪又来了。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朱自清全文写了很多『嘱咐』『踌躇』他的动作也都是『忙着』『攀』『缩』『倾』『蹒跚』『显出努力的样子』他对孩子的态度也是『终于忘了不好,终日惦记着那些好』。
全文不写一个『老』字,却通过这些与从前印象不同的奇怪别扭的变化来讲述着这种改变。是的,那是一个男人的老去。
大概,天底下的父亲,老去的样子都有些共同的特质吧。
朱自清的作品《比兴》篇对“比”和“兴”的涵义,尤其“兴”的内涵进行了追根溯源的推理与探寻,并得出了鲜明的结论,指出“兴”为发端和譬喻。朱自清的研究成果对“兴”的研究规划了研究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对后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纵观中国现代散文的发展史,“五四”时期的散文成就对现当代散文的创作影响最大。而这一时期散文成就最高的作家则要首推朱自清。朱自清散文中备受推崇的是那些写景抒情的篇章,其中描绘自然风光的部分,以真挚的情意、细致的观察、丰富的想象构成了浓郁诗情及漂亮缤密的艺术风格。秦淮河的灯月交辉,画舫凌波,与游览者的快意、渴慕之情相谐调,而山歌妓卖唱引起的怅惘、矛盾、幻灭等情思,意使“清艳的夜景也为之减色”。写景则融情于景,叙事则化意入事,这正是朱自清散文的动人之所在。他在深厚的古典文学的基础上融合中西方文化,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性的散文体制与风格。
“朱自清的散文,能够贮满一种诗意。”(近代诗人郁达夫评)
“朱自清的作品一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近代散文家李广田评)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毛泽东评)
“同朱自清谈话处事或读他的文章,印象都是那么诚恳、谦虚、温存、朴素……他文如其人,风华从朴素中来,幽默从忠厚中来,腆厚从平淡中来。”(现代教育家、作家杨振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