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工者捡到银行卡 一家五口取走1.67万4人被刑拘
路拾一张附有密码的银行卡,您会怎么做呢?取走钱款,还是将银行卡交给相关部门呢?近日,从外地到广州增城打工的李某英一家5口就遇到了这事,可惜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时的贪念作祟,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转瞬陷入了锒铛入狱的窘境。银行监控录像显示,2月6日17点02分,一家人围在ATM机前取钱两年打工辛苦钱 一日被盗光
2月8日,熊老伯匆忙地报警,称其2月6日在新塘镇街边丢失了一本通讯录,里面除了有张银行卡外,通讯录上还写有银行卡的密码。
熊老伯讲,他来增城打工两年多,平时除了上班外,还时常到路边捡拾废品,“省吃俭用才存了16700元。”由于年近六旬,记忆不好,熊老伯担心遗忘银行卡的密码,便将密码写在一本通讯录上,且将银行卡放在电话簿的夹层内。经过大量排查,警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月18日,李某英、王某平、廖某琴、廖某亮、李某斌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当场缴获熊老汉丢失的银行卡等物品及现金16000元。
根据银行的记录显示,当天下午,熊老伯银行卡内的钱被人尽数盗光。得到不义之财后 不敢全用掉
经查,5个犯罪嫌疑人是一家人。对于2月6日下午冒用他人银行卡在一银行柜员机盗取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名嫌疑人被监视居住。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英交代,2月6日下午,她与妹妹一家人在街边拾到一本电话簿,里面有一张银行卡,且电话簿上还有一组6位数字,一家人前往银行一试,果然是密码,便分多次将卡内的存款16700元尽数取走。得到不义之财的李某英称,当时一家人有些惴惴不安,不敢急于用掉这些钱,只是取出700元,在外面吃了一顿饭,添置了一些家用小件。剩余的16000元,还原封不动地放在家中的柜子里。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将密码和银行卡放在一起,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应立即电话挂失。律师说法“捡卡取现”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捡拾银行卡,盗走16700元,究竟和在路边直接捡到16700元,未归还给失主是否性质一样?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表示,获得他人银行卡,并盗走卡内金钱,属于信用卡(包含储蓄卡)诈骗,而167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但在路边捡到了16700元,没归还给失主,就不属于犯罪了。”刘继承称,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不归还,则涉嫌侵占罪,而“捡卡取现”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