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不能死人啊,医院都不能又医疗过错了”。
听到院方如此蛮横无理的话,李大爷一家怒不可遏。
年位于河南的李大爷明明身体安康,医院体检受伤,进行了多次手术。
然而,当李大爷一家前去讨要说法时,医院非但不愿意承担责任,反而大言不惭地质问他们。
那么,李大爷医院体检?医院又出现了怎样的失误?李大爷最终得到赔偿了吗?
做完肠镜,感到不适
李大爷是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一个普通农民,虽然已过古稀之年,但他的身体仍然健壮,平日里经常起早贪黑下地干活。
李大爷的老伴在几年前已经过世,他膝下还有一儿一女,不过他们都已经在省会城市安了家,所以也很少回老家。
年10月,村子里下发通知,宣布了国家的新政策。
原来,为了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国家决定逐步推进免费的体检项目,而内黄县便是试点之一。
此次的体检项目为肠镜检查,只要年纪在60岁以上,都可以报名参加。
当听到这个消息,李大爷可乐坏了,他已经70了,而且在老伴去世后,他一直都想为自己做个全面检查。
但是,一方面舍不得承担高昂的费用,另一方面孩子都不在身边,找不到人陪伴。
听说村里组织一起去体检,还挺热闹的,李大爷当即就动了心。
于是马上找到村长表明了自己的意图,村长见他符合条件当场就将他纳入了名单。
于是,10月18日,李大爷和村里的其他几位老人一起,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乘坐着大医院,开始了全面的检查。
一开始,流程非常顺利,老人们都得到了妥善的服务,然而,轮到李大爷做肠镜时,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医院里邻近下班时间,所以主任医生提前走了,只是让实习生留下为李大爷进行检查。
本来李大爷有些犹豫,毕竟肠镜是要从身体里穿过的,有一定的危险性。
但医院里的人都劝他,说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小检查,根本劳烦不上主任医生。
于是,李大爷将信将疑地躺下,同意了让那名实习医生操作。
然而,意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在检查过程中,李大爷突然感受到一阵巨大的疼痛感,医生连忙安抚说没关系,这是做肠镜的正常反应。
不久,检查结束,但李大爷还是觉得有些不舒服,无奈之下,医生只得给他开了一些药,让他回去休息几天。
结肠穿孔,两次手术花费13万
医院里免费体检的结果出来了,报告显示李大爷的肠胃一切正常,看到这个结果,李大爷很开心。
但是,他的肚子却越来越难受了,吃了医生开的药也不管用。
于是他又想起了做检查当天发生的那一幕,便怀疑是肠镜过程中自己受到了损伤。
就这样,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李大爷医院,并向院方说明了情况。
没想到,科室主任还没把话听完,便不耐烦地说,“怎么可能?从来就没有这种事发生过。”
不过,李大爷还是不依不饶,医院给个说法。
最终,经过村干部从中斡旋,医院同意再给李大爷做一个检查,但是要求一切费用自己承担。
当时,李大爷肚子疼得厉害,所以也就没有考虑太多,医院进行了一次检查。
院方这次给出的结果还是李大爷没事,又开了点药给他。
可是第二天,李大爷就因医院重症监护室。
县医院经过检查,原来,李大爷的问题还真是肠镜导致的。
由于当天医生操失误,在肠镜检查时不小心将李大爷的肠子刺穿了一个孔,于是便出现了感染。
要知道,结肠穿孔可是一个大问题,如果不能处理妥当,甚至有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所以,李大爷马上进行了紧急手术,花费了13万,肚子上也留下了两道又长又难看的伤疤。
一个身体健康的老人,却因为一次免费体检而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医院。
所以,李大爷的两个孩子可就不乐意了。
尤其是女儿李女士,父亲手术完成后,她当即请了一周的事假,准备给父亲讨个公道。
为此,医院告上了法庭,然后带着父亲辗转来到北京,为他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全面检查,医院开具证明。
年10月,李女士取得了北京相关机构对于李大爷伤情的司法鉴定书,鉴定书上明确表示。
医院在给李大爷做检查时存在了医疗过错,李大爷是肠镜检查后直肠穿孔,治疗后构成九级伤残。
医院数次交涉无效后,李女士只能与当地电视台记者梁女士取得联系,医院的所作所为。
随后,梁记者便陪同李女士和李大爷,医院,打算讨要一个说法。
推卸责任,顾左右而言他
见记者到来,医院里傲慢的态度有所收敛,还来医院负责人的中年男子马某。
一开始,马某还是挺客气的,不仅和梁记者寒暄了几句,还问了李大爷的情况。
李大爷直言,做完体检出院时非常疼痛,甚至都直不起身子,连做两次手术,也让他身心俱疲。
不过,融洽的气氛很快就被打破了,记者刚谈到责任问题,马某便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直言鉴定书上的同等范围是说的责任程度是一半一半,医院和患方一人承担一半。
责任一半一半?医院医院撇得干干净净,被逼急了又说,医院和患者各承担一半责任。
于是,梁记者便提出,希望该名负责人可以拿出相关规定,解释一下为什么李大爷需要承担责任。
到这时,他已经有些气急败坏,于是不耐烦地说道表示,“咱俩说的不是一个频道”。
甚至说这个跟李大爷一家解释不了,让他们别纠缠了。
然而这所谓的“同等范围”医院和患者双方各承担一般的责任吗?
可是当记者打电话咨询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后,他们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
从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口中,李大爷一家也明白了,这份鉴定书上写出来的同等程度范围与同等责任根本不能画上等于号。
马某刚刚的回答完全就是在偷换概念。
而在听到司法鉴定人员的准确答复后,马某也换了一副嘴脸,直言刚刚是“口误”。
但是,在谈及具体的赔偿问题时,他还是支支吾吾,迟迟不愿意给出一个解决方案。
被李大爷一家询问急了,甚至直言,“医院里就不能出事故吗?医院里难道就不能死人吗?”
看着蛮横无理的马某,李大爷一家和记者决定一定要追究到底。
他们一行人前往了卫健委,希望他们可以给予帮助。
经过卫健委的从中调解和沟通,院方和李大爷一家最终决定坐下来好好的进行协商解决。
然而令大家感到费解的是,此次进行沟通的还是之前的马某。
虽然没有了之前的蛮横,但这次的他仍然一直在推卸责任,医院在进行体检时存在一些过错,医院不应该负全责。
既然已经认同自己犯下了错误,为什么却不愿负责呢?
这个马某在思维逻辑上就已经存在很大的问题了。
而且既然犯错,勇于承担并改正才是最正确的做法,马某一味的推卸,只会让事情陷入无解的局面。
最终院长出面,宣布了解决方案。
他表示,为李大爷进行肠镜检查的医生停职一个月,李大爷的医院报销。
就这样,事件得到了看似圆满的解决。
引发舆论风暴,牵出法律难题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医院最终承担责任,并不是因为李大爷及其家属的追究,而是害怕司法鉴定中心追责。
而此时一经新闻报道,马上掀起了舆论风暴,各大平台上的网友都议论纷纷。
有人说,医院惹出了事端,却不主动予以赔偿,医院进行重罚。
也有人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就是陷阱,理应万分警惕,李大爷一开始就不该去做体检。
还有人说,必须走法律流程,把赔偿标准量化,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们的说法其实都有一些道理,但也并不全面,我们不妨一一来看一下。
首先,大医院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医院的确应该为此事负全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相关情况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如果损害程度达到规定的相关等级,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由此可见,李大爷的肠穿孔是因为医生在检查时操作不当造成的,完全符合医疗事故的标准。
所以,医院对此事负责是合情合法的。
而且,根据法律的要求,除了诊疗费用,医院还要赔偿病人不必要的交通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如果侵权后果严重,还要给予适当的精神抚慰金。
当然,医院只是帮李大爷负担了13万医疗费,按道理,李大爷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继续索赔。
这样不仅可以补偿自己的损失,医院行为,保障其他患者的权利。
不过,也有人说,李大爷一开始就不该去体检,并且表示“所有的免费体检都是骗局”。
这样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有道理。
因为现在诈骗行为十分盛行,国家也在进行严厉打击,免费体检的骗局的确多有发生。
不过,我们前面也提到了,李大爷参加的这个免费体检,其实是由国家承担相关费用,并且是由村委会亲自组织的,所以不存在诈骗的问题。
而悲剧之所以发生,其实就是因为那名医生操作不当,医院的诊疗规范没有严格执行。
作为普通的患者,我们都认为医生是“白衣天使”,事实上,医生的确非常伟大、非常辛苦。
但也存在少数害群之马,他们没有端正自己的态度,也没有严谨地对待患者,所以会造成医疗事故,也进一步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
医院的那名医生,如果他能在检查中更加仔细,在检查完以后更加重视,李大爷的遭遇完全可以幸免。
总结
如今,李大爷的肠穿孔已经恢复,但是,肚子上却永远留下了两道伤疤,提及往事,他总是愤愤不平,医院的态度实在令人寒心。
的确,在事发后,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进行道歉、赔偿,反倒是不断敷衍李大爷一家,换做谁也无法忍受。
好在,李大爷的身体仍旧健康,那段往事也只是一段不愉快的记忆。
医院能够吸取此次教训,不断加强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对患者负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更加惨痛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