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患者(72岁)医院,初步诊断“中医诊断:眩晕病,肝阳上亢证;西医诊断:腔隙性脑梗死,高血压病2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心功能Ⅱ级、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症”。住院期间,诊治医师分两次开具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各一盒,50mg*20片,执行护士分别于医师开具处方当日给付患者。住院一周后晚21时,患者突发腹痛加重,查见腹肌紧张,压痛、反跳痛阳性,肠鸣音消失,急查上腹部CT考虑空腔脏器穿孔、急性腹膜炎,经会诊后,医院进一步诊治。
医院,初步诊断为:1.空腔脏器穿孔胃穿孔、十二指肠穿孔;2.弥漫性腹膜炎;3.胆囊结石、胆囊炎;4.陈旧性心梗。住院一周后,患者突然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呼吸消失,颈动脉搏动未触及,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抢救一小时后,自主呼吸及自主心律未恢复,患者家属要求放弃抢救,自动出院,患者于出院当日死亡,未尸检。
患者家属认为
医院医护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及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使患者重复、超量服用非甾类抗炎药和假药(舒筋活络胶囊)致空腔脏器穿孔后病情无法控制而死亡,起诉医院、市医院要求赔偿53万余元。
鉴定意见认为
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空腔脏器穿孔并弥漫性腹膜炎)存在因果关系,判决医院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市医院的诊疗行为未发现明显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医院对患者使用了3种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萘普生、双氯芬酸钠),单药用量剂量和服法没问题,但非甾体类抗炎药不宜联用,医方用药未按药品说明书规范用药,存在过错;第二。医方发现患者出现空腔脏器穿孔、急性腹膜炎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应第一时间手术探查,而不应是转院。即便转院也应先采取其他医疗措施,并在转院途中安排人员陪同,医方仅做出院处理存在过错;第三,医院对患者口服药的用药监督、管理有缺陷,在患者病历中无法得知患者的实际用药情况。
案例来源:医法汇
本案医院的医师在开具处方时,未考虑到同时使用3种非甾体抗炎药,可能会增加患者身体不良反应,而药师未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导致患者服药之后发生空腔脏器穿孔、弥漫性腹膜炎症状,这与医方的不规范用药有关。
药物具有两面性,既能治病,也能致病。医师、药师作为患者处方的开具者、审核者,必须掌握基本的药学知识,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另外,医疗机构也可以依托信息化系统辅助合理处方的开具。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医院管理系统有专门针对合理用药的功能,智能辅助医师医嘱的开立审查,以及增加了药师审核流程,加强各环节负责人对合理用药的重视。
医嘱开立审查,确保合理用药
医院管理系统中的合理用药管理系统,支持门诊、住院医嘱开立审查功能,包括对适应症、禁忌症、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用药疗程、相互作用、重复用药、配伍、特殊人群用药、过敏等的审查,当医生开立西药/中成药医嘱时,系统会根据患者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对医生下达的不适宜医嘱进行干预、拦截、提醒,减少了不合理医嘱的开立,切实做到对患者负责。
系统还有适配中医用药的审查功能,支持十八反、十九畏智能提示,避免让部分中医药物合用产生各种副作用,从而降低用药错误,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性。
处方审核,二次确认用药安全性
当门诊或者住院处的医生确认开立医嘱后,药师会自动接收到处方,并进行二次审核。只有通过药师审核,处方才能进入调配环节,让每一次用药医嘱都更放心。
WHO曾宣布:全球有1/3的人不是死于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在用药治病的过程中,合理地运用药物对于治愈疾病和保证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医疗机构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携手医护人员、药师将合理用药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