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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爆炸致5岁女孩八级伤残,索赔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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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GalaxyNot系列手机曾被曝出电池爆炸事故。时至今日,一些购买该系列手机并出现电池爆炸事故的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仍无结果。

来自贵州的冯玲玲在年的时候购买了一部三星GalaxyNot4手机,没想到在夜间充电时电池爆炸,将年仅5岁的女儿小叶脸部、手部烧伤。经鉴定,小叶的烧伤属八级伤残。

在协商维权无果后,冯玲玲以女儿名义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通信)、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视界)、贵州飞利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达)、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太力)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7万余元。

7月26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因原告索赔的金额发生变化,被告一致提出需要延期审理,法院决定于8月21日再次开庭。

▲小叶脸上留下的疤痕。家属供图

充电手机凌晨爆炸燃烧

5岁女儿被烧致八级伤残

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手机是他在年8月20日买的。当时,他来到被告贵州飞利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手机连锁店,店员向他推荐三星Not4手机,他便支付元的全款买了一台。

之后,他一直使用这部手机,直到年3月9日凌晨,手机电池在充电时发生了爆炸。冯先生回忆,前一天晚上11点多他们才睡的,凌晨4点左右,“砰的一声爆炸”将他们惊醒。他看到一大团火烧在女儿脖子上,没顾上开灯,他用手将火拔掉。开灯后,他看到手机电池爆出来燃烧,女儿满脸漆黑,手也烧伤了。

冯先生立即开车将女医院救治。路上的半个多小时,女儿一直在哭,“因为她满脸是伤,很疼的。”医院诊断,冯先生的女儿小叶为火焰烧伤TBSA3%浅二度:颜面部,双手。女儿入院36天。出院医嘱为继续治疗,半年内避免阳光照射等等。

▲小叶的治疗出院记录。家属供图

之后,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叶的伤情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认为小叶是因爆炸烧伤致面部多发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50平方厘米以上,属于八级伤残。

冯先生告诉记者,因女儿年龄尚小,康复事宜及颜面部、双手的瘢痕等治疗,均需要等到女儿成年后才能进行,在此期间,女儿将常年忍受颜面部、双手伤痕给她带来的影响和伤害。

三星提交证据:

此机器使用电池非三星生产

冯先生回忆,事发第二天,他去找手机经销商,对方提出要先看一下购机发票。他回家去拿了发票,对方看后确认,手机是从其店里购买。当天下午,医院,垫付了一万元治疗费,之后又垫了一万元。

冯先生说,事发后,他们也曾向这些被告提出协商解决,但是,被告均没有协商解决的态度,尤其是三星方面,百般推诿,始终未能拿出自己作为国际知名公司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他回忆,年6月份,他才在北京见到三星方面的人。“对方就耍赖,让他们拿手机检测,他们也不拿去检测,手机至今一直在我手里。”

在今日法庭组织的交换证据的程序中,被告提交了“贵州NOTE4电池燃损事故说明”,上面记录的“处理经过”是——

3月11日,三医院,当面撕掉电池标签后再次拍摄照片后,故障机返还顾客;

“真伪判断结果”是:依据照片判定结果,此机器使用电池为非三星生产电池。

“连后盖都没有打开过”,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手机购买后,他并未进行过拆卸,也未曾维修过。

今日出庭应诉的飞利达公司相关负责人马女士表示,其公司的进货、销货等所有一切都是正规的,不存在更换销售手机电池的情况,冯先生所购手机是经其确实的、原装未拆的。

赔偿金额增加到.7万

法官责令被告传阅伤者图片

冯先生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购买手机前,他也曾听过三星Not系列手机发生电池爆炸事件,“但是我想,不可能我这么倒霉,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就买了。”

令他心寒的是,事发至今,三星公司方面未看望过女儿,也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年3月,他们将前述的三星通信等四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共计.7万余元。

▲小叶手上留下的疤痕。家属供图

他解释,被告三星通信为事发手机制造商,被告三星视界为事发手机电池制造商,被告飞利达为事发手机经销商,手机是飞利达从被告普天太力处购得并销售的。

原告请求法院责令三星通信支付小叶残疾赔偿金元、精神抚慰金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5元、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元;惩罚性赔偿元。其他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惩罚性赔偿,冯先生的代理律师解释,在本案之前,已经发生过三星手机电池爆炸的情况,各被告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导致原告在本案中严重受伤,各被告具有主观恶性,应当承担支付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而且,三星方面未对此事进行任何的道歉和反思。

今日庭审中,原告依据新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变化,将赔偿金额由原来的.4万余元,增加到.7万余元。因为赔偿金额发生了更改,被告一致提出延期审理。法官同意了被告的请求,但当庭责令被告代理人及其旁听人员仔细传阅小叶受伤及治疗后的照片。法官在庭审中表示,“我希望,在这个案件中,不要过多的运用诉讼技巧,多就事实进行举证,毕竟有受害者。”

今日(7月26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就此案联系了三星方面的相关公关人员,对方表示要先了解一下再做回复,但截止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对方回复。(文中小叶为化名)

红星新闻记者丨高鑫天津报道

编辑丨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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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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